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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

垫江县农业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业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提案办理及综合性服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编制、调配等人事政工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综合平衡、立项、申报、下达和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局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代表职责;指导局系统经济实体工作及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

粮油作物科

研究拟定粮油产业改革,引导粮油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研究制定粮油发展战略,编制粮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粮油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制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支持粮油帖息贷款和名物优农业生产基地补助等项目的计划、规划;负责粮油生产区域开发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指导种子工程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救灾备荒农用生产资料的储备与调拨;组织化、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农作物种子管理;管理农业植物对内检疫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植保植检土肥中心、良种场、种子公司业务工作。

经济作物水产科

研究制定经济作物、蔬菜、渔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作物、蔬菜、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经济作物、蔬菜、渔业结构布局的调整;研究制定经济作物、蔬菜栽培制度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产资源,主管渔业良种生产,品种资源管理;负责拟定地方渔业船舶及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渔业机械、渔用网具、渔用药物、渔用饲料的生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果品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水产站、黄沙果园的业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

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动态;指导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指导乡村集体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农村经济统计、资产管理;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承办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各项农业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和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工作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科教信息科

拟定农业科研、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负责农业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协调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开发与示范推广;管理科技成果,负责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出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引导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负责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监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拟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节能工作。承办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制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建设科技示范场,探索高产栽培技术;负责实施国家、市、县下达的相关科技项目;研究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及种植技术,委托承担农膜、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登记;负责农技体系建设服务。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植保植检土肥中心

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承担全国区域测报及重庆市重点测报单位的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工作;委托承担全县农药、肥料监督管理、检验和登记;承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农业区划,耕地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市、县下达的相关项目。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

委托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土地承包与合同管理、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委托承担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工作;委托承担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化解工作。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果品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制定全县果品蔬菜、花卉、荼叶等园艺作物的生产、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果品、蔬菜、花卉、荼叶等园艺作物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工作;委托承担全县果品、蔬菜、花卉、荼叶等园艺作物种子、种苗、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登记;委托承担实施国家、市、县下达的相关科技项目;委托承担全县柑桔产业开发基金的收取、管理。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能源办公室

负责承办实施农业可持续战略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农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农村能源方针,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组织实施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承担生态环境建设子项目能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大中型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的生物工程,指导城市生活水净化技术;负责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工作,农村能源产品和设备的技术推广和质量监督;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产站

委托承担全县渔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委托承担制定全县渔业发展规划、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渔业技术服务;委托承担全县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许可管理,渔业资源费征收,渔业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及环境保护,渔事纠纷处理,渔船监督管理,渔民专业技能培训与职称考试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法定检验,渔船检验管理,渔船公证检验;负责生产种苗、水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和渔需物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委托承担调查处理渔业行政案件,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和渔业水污染案件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沙果园

负责果园的生产经营及土地的综合利用与开发;负责黄沙白柚母本园建设;负责全县优良水果苗木的生产与销售;承担建立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基地并提供技术服务;承担黄沙白柚的开发与利用等课题;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技术培训中心

负责全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培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开展“农科教”结合,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执法大队

负责全县农业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